106學年度赴深圳大學交換及實習計畫

一.交流時間:2018年春季班(106學年度第二學期 )
 
二. 申請時間:
即日起至2018年1月15日止
三. 申請對象:本校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學生,共10名。延畢生需注意修業年限;台籍學生擇優錄取。
四. 交換內容:本校與深圳大學及大陸華泰證劵公司合作,交換期間每週將有四天在公司實習,一天在深圳大學上課學習,學期結束,將提供企業實習證明及深圳大學交流證明。
 
五. 交流費用:
(一)自行負擔費用
交流學校學雜費全免,需繳交本校學雜費及個人機票、住宿費(約800元人民幣,以深圳大學公布為準)。
(二)交換期間補助
交換實習期間公司將補助實習薪資,補助金額依公司規定。
六. 遴選標準及原則:
遴選將分為兩階段:
(一)第一階段為書面審查,以個人繳交資料為審查重點,審查完後將以電話或郵件進行面試通知。
(二)第二階段為面試審查,面試時間將另行公告。
七.報名方式及繳交資料:
報名網址:https://goo.gl/wquQgR
八. 錄取後之注意事項:
(一)凡本校推薦之學生,應備妥交換學校要求之各項申請表單,並由姊妹校保留審查入學之最終決定權,未獲姊妹校審核同意者,即取消交換生資格。
(二)凡經推薦,不得要求更換姊妹校與交換期間。
九.其他事項:
(一) 為鼓勵學生赴大陸高校進行交流學習,完成赴陸學習者得以折抵全人護照學習德點數16點。
(二) 可獲得本單位舉辦赴大陸冬、夏令營優先錄取機會。
(三) 如有未盡事宜,將適時公告補充。
十  相關諮詢:
菲華樓202室-大陸文教處  江馥君 老師(02)28610511-18703  邱雅娟 老師(02)28610511-1870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