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2.09.08 112學年度第1次系務會議通過
【113學年度起入學新生適用】
一、為強化本系學生整體學習成效與專業能力,提升畢業生之升學與就業競爭優勢,特訂定本規定。
二、學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(依必修科目表)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(一)、通過全球競爭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中國文化大學學士班學生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本系學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需達多益500分。
(二)、參與服務學習,依本校「服務學習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(三)、參與全人學習護照各項學習活動達認證標準,依本校「全人學習護照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(四)、參與「企業倫理」、「中華文化專題」,依本校「職業倫理教育實施要點」及「中華文化專題講座實施要點」辦理。
(五)、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商學院 |
核心能力 |
國際視野與素養 |
創新能力 |
專業知能 |
溝通整合能力 |
思辯與問題解決能力 |
倫理道德素養 |
檢核機制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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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士班 |
核心能力 |
多元學習與創新思維能力 |
資訊應用與系統開發能力 |
雲端與大數據平台管理與應用之能力 |
應用資訊科技加值商務服務之能力 |
資訊倫理與社會關懷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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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核機制 |
資訊系統專案設計修習通過 |
計算機概論、程式設計(一)、程式設計(二)修習通過 |
企業資料通訊修習通過 |
資訊管理導論、電子商務修習通過 |
ESG企業倫理修習通過 |
(六)、參加校內外競賽兩次或參加演講、研討會至少12小時。
(七)、通過本系專業能力檢定標準,依「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專業能力檢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
三、碩士班學生除修畢應修科目及學分數(依學位審定表)外,需符合以下修業規定始得畢業:
(一)、通過全球競爭力檢定標準,依本校「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班研究生全球競爭力檢定實施辦法」辦理。本系碩士班學生英文語文能力檢定標準需達多益640分或托福520分。
(二)、遵守「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碩士生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實施要點」。
(三)、通過以下核心能力檢核:
商學院 |
核心能力 |
國際視野與素養 |
創新能力 |
專業知能 |
溝通整合能力 |
思辯與問題解決能力 |
倫理道德素養 |
檢核機制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修習通過相關課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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碩士班 |
核心能力 |
研究能力 |
企業資訊系統規劃管理能力 |
商業資料分析決策能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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檢核機制 |
研究方法修習通過 |
資訊管理專題研討(一)資訊管理專題研討(二)修習通過 |
資料挖掘、企業資訊策略、巨量資料分析、巨量資料應用實作、系統動態學研究、商業智慧、科技與創新管理、服務科學與創新 (八選二)修習通過 |
(四)、參加研討會或演講或讀書會至少12小時。
四、本修業規定經系務會議、院務會議、教務會議、校務會議審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