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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碩士生資格考核及學位考試實施要點
109.10.14  109學年度第3次系務會議通過

第一條    為提昇本系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(以下簡稱研究生)論文水準,特訂定本要點。

第二條    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考試規定依「中國文化大學博碩士班學位論文考試辦法」辦理。

第三條    研究生申請學位論文考試前,需通過論文專業合宜性與研撰計畫審查,論文研撰計畫審查依「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碩士論文研撰計畫審查辦法」辦理。

第四條    研究生應於論文研撰計畫審查與學位論文口試前,遵循下列內容相似度比對之要求:

一、    自行使用本校Turnitin論文原創性比對系統進行論文比對,建立「Turnitin原創性報告」,論文比對範圍為論文本文,但不包含目錄,附錄及參考文獻,內容相似度不得超過30%。
二、    簽署「論文原創性檢測報告聲明書」送交所辦存查。
三、    「Turnitin原創性報告」於口試前併同研撰計畫與學位論文送交指導教授與口試委員審閱時,都必須併同「Turnitin原創性報告」。

第五條    學位論文經口試及格,如尚須修改,修改完成後之論文應比照第四條第一項辦理內容相似度比對,經指導教授審閱並簽名同意後,將畢業論文之「Turnitin原創性報告」與簽署完成之「中國文化大學資訊管理學系碩士學位論文符合學術倫理規範聲明書」繳交予所辦存查,始得辦理離校手續。

第六條    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審議,提院務會議核備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